牢固树立“六个理念”,以更高标准、更严要求不断加强自身建设,争做政治最强、作风最实、纪律最严、工作最优、廉洁最好的表率,打造一个群众更加满意、干警更加信任、组织更加放心的领导班子。
习近平总书记在“7·26”重要讲话中强调:“党要团结带领人民进行伟大斗争、推进伟大事业、实现伟大梦想,必须毫不动摇坚持和完善党的领导,毫不动摇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把党建设得更加坚强有力。”坚持党的领导,既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不断取得成就的重要经验,也是做好改革发展稳定各项工作的根本保证。
加强班子自身建设,是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巩固党的执政基础、完成党的执政使命、永葆党的先进性的重要举措。作为法院班子成员,必须牢固树立“六个理念”,以更高标准、更严要求不断加强自身建设,争做政治最强、作风最实、纪律最严、工作最优、廉洁最好的表率,打造一个群众更加满意、干警更加信任、组织更加放心的领导班子。
一是牢固树立强烈的政治理念。在党的十九大即将召开的关键时期,习近平总书记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专题研讨班开班式上发表重要讲话,提出了一系列新的重要思想、重要观点、重大判断、重大举措,具有很强的思想性、战略性、前瞻性、指导性,为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奠定了重要的政治、思想和理论基础,具有重大的政治意义、理论意义和实践意义。
司法属于上层建筑的范畴,这就决定了司法的政治性。必须旗帜鲜明讲政治,始终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看齐意识和核心意识,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必须始终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始终秉承和兼顾好司法的政治性、人文性和法律性,始终统一好司法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绝不能因司法不当导致影响社会稳定和经济秩序的重大事件发生;必须始终树立组织意识,心里要有组织,遵循组织规矩。要始终坚持党的领导,自觉接受人大监督,紧紧依靠政府、政协及社会各界的支持,推动法院的改革发展。
二是牢固树立强烈的民本理念。习近平总书记提出,“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就是我们的奋斗目标。”党的宗旨决定了“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无论是司法工作的组织领导、指挥决策,还是司法管理实践,都必须始终坚持以人为本。从司法工作的组织领导、指挥决策来讲,就是要始终注重以最便捷的诉讼程序、最公正的诉讼裁判、最低廉的诉讼成本和最大限度的债权兑现去赢得人民群众对司法的公信;从司法管理实践来讲,必须从学习、生活、工作、进步、家庭等多个层面,关心干警、爱护干警、尊重干警、信任干警、依靠干警;从改革发展的决定性因素来讲,关键在人,人是关键,我们必须共同建设好班子,共同引领好队伍,始终以一流的班子带一流的队伍,去创造一流的业绩。
三是牢固树立强烈的责任理念。习近平总书记提出,“敢于担当责任,勇于直面矛盾,善于解决问题,努力创造经得起实践、人民、历史检验的实绩”,“看准了的事,就要拿出政治勇气来,坚定不移干”,才能“无愧于时代、无愧于人民、无愧于历史”。司法的特殊属性决定我们的责任就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在司法实践中,必须牢固法治意识,坚持法律底线,坚持依法办事,维护法律尊严;司法的价值决定我们的责任和担当,必须落脚在服务大局、保障民生,检验我们责任落实的根本标尺就是为人民司好法,为大局服好务,脱离了这一点,司法就失去了生命力,也失去了价值。
四是牢固树立强烈的求真务实理念。作风是致命的,也是改革发展成败的决定性因素;求真务实是我们党一以贯之的优良传统和作风。“求真”,就是要不断地去认识改革发展的本质,精准把握改革发展的规律。“务实”,就是不仅要有好的想法,更要去实践、去做、去做成,把好的想法变成现实;具体司法实践中的求真务实,就是要探索“六真六实”:即不断探索司法公正的规律之真、务高质量之实;不断探索司法审判模式的规律之真、务高效率之实;不断探索司法队伍建设的规律之真、务高素质之实;不断探索司法为民的规律之真、务高服务之实;不断探索服务大局的规律之真,务高保障之实;不断探索司法廉政建设的规律之真、务高形象之实。院领导是全院作风建设的引领,领导示范导引,自然蔚然成风。
五是牢固树立强烈的管理效益理念。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各级领导干部要努力学习掌握科学的思维方法,防止出现“新办法不会用、老办法不管用、硬办法不敢用、软办法不顶用”的情况,以科学的思维方法保证各项改革顺利推进。管理出效益,没有无管理的效益。司法责任制改革要求的“谁审理、谁裁判、谁负责”并不意味着不要审判管理,“放权不等于放任”,审判管理任何时候都不能缺失和放松。在管理实践中,必须坚持把做好思想政治工作与构建以人为本的制度体系并举,最终实现德治与法治的统一;为适应司法责任制改革的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要努力探索走出一条标准化的管理路径,做到权力划分明晰化、权力责任同一化、权力运行程序化、权利监管立体化、权力评估科学化。
六是牢固树立强烈的改革创新理念。我们处于一个全面改革创新的时代,改革创新是法院工作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动力源泉。面对经济新常态下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司法需求,唯有锐意改革、去粗取精、去伪存真,才能创新符合司法规律和时代特征的审判工作机制,推动法院工作的科学发展;始终注重把握和使用好“扬弃”的改革创新方法。“扬弃”是新事物对旧事物的既肯定又否定、既保留又抛弃、既传承又创新。同样,“喜忧并存”也是我们必须永恒持有的忧患意识,喜者,经验,基础也;忧者,新的形势、新的任务、新的挑战、新的困难也。“工作只有更好、没有最好”,必须始终以发展的眼光来认识问题、分析问题,必须以改革创新的精神来突破问题、解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