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泉市城区人民法院院长 张秋籽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阳泉市城区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区政协委员和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2017年工作回顾
2017年,区法院在城区区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和区政府、区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紧紧围绕区委“四大战略”和“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牢牢把握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工作主线,持续发力推动各项工作“上水平、创一流”。全年共受理各类案件4263件,审执结4167件,结案率为97.75%。
一、认真履行审判职责,确保全区社会大局的和谐稳定
一年来,区法院紧紧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自觉增强服务改革发展稳定的责任感使命感,积极应对案件增长态势,案件收结实现良性循环,主要指标平衡向好,为高水平建成小康社会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依法打击刑事犯罪
共受理刑事案件326件,审结320件,结案率98.16%。
严惩暴力刑事犯罪。审结抢劫、强奸、故意伤害、聚众斗殴等严重危害公民人身权利、财产权利的暴力犯罪案件44件。
严厉打击危害公共安全犯罪。审理危险驾驶、交通肇事等案件92件。其中,审结危险驾驶案件85件。
严惩职务犯罪。坚决贯彻党中央决策,保持对腐败现象和贪腐犯罪的高压态势,全年审结贪污贿赂案件5件,渎职案件4件。
依法打击涉众型犯罪。共审理非法集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件29件,审结诈骗、合同诈骗等案件77件,涉案金额达6.5亿元。
依法审理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犯罪,促进社会风气持续好转。全年审结容留他人吸毒、容留他人卖淫、介绍卖淫、开设赌场等案件75件。
继续开展刑事案件繁简分流和轻刑快办机制,不断完善刑事辩护制度,不断健全非法证据排除程序,对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进行了有益探索。一年来,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刑事案件38件。积极支持配合监察体制改革,积极落实政法机关支持配合监察体制改革专题工作会议精神,推动了法院工作与监委工作的有序衔接。加强涉未成年人案件审判,完善社会调查、轻罪记录封存等机制,积极开展回访帮教工作,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数量呈下降趋势,有力地保护了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
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和罪刑法定原则,确保该严则严、当宽则宽,全年给予刑事处罚的罪犯398人,依法对其中的累犯或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被告人判处十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的2人,十年至十五年有期徒刑的13人,五年至十年有期徒刑的22人。对具有从轻、减轻情节的142人适用缓刑等非监禁刑,免予刑事处罚23人。
(二)加强涉诉信访工作
区法院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努力把涉诉信访工作纳入法治化轨道,推动涉诉信访工作不断深化,完善诉访分离机制。坚持和运用好化解、稳控、打击三种形态解决信访案件。每日均安排一名班子成员或入额法官在信访大厅接访,引导信访群众理性表达诉求,依法维护权益。对个别典型的非访,影响极坏、情节严重、违法犯罪的,主动与相关部门联手予以打击。2017年,依法化解了张某、李某长达十几年的涉诉信访案件,对刘某借信访寻衅滋事案件和发生在2012年阳泉部分出租车司机聚众扰乱交通秩序案均依法给予了打击。区法院积极开展律师驻法院咨询和参与化解、代理申诉涉诉信访案件工作,全面完善院长来信办理制度,严格落实领导包案责任制,因案施策,涉诉信访形式持续向好,年内未发生新的涉诉信访案件,十九大期间无一群体访、非正常访和信访突发案件,为党的十九大召开提供了良好的秩序保障。涉诉信访工作多次受到上级有关部门的表扬。
(三)深入推动依法行政
共受理行政案件56件,审结55件,结案率98.21%。坚持合法性审查原则,依法对行政机关公共服务、社会管理等行政行为的依据进行司法审查,在切实维护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的同时,健全司法与行政的良性互动机制,不断完善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积极延伸行政审判职能,向行政机关提出司法建议,促进、监督行政机关健全工作机制,堵塞行政执法漏洞,依法行政。
(四)积极参与社会治理
作为全省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改革示范法院,区法院积极推行诉讼与非诉讼相衔接的矛盾纠纷解决机制,对一些案情简单、争议不大的民事案件,积极引导当事人选择适当的纠纷解决方式,将大量的矛盾消化在萌芽状态。全面推进道路交通事故、民调、保险、医患纠纷等领域的诉调对接工作,加强司法与社会综合治理、网格式管理的衔接协调。一年来,通过诉前调解案件317件。
认真落实普法责任制,利用法院网站、微博等及时发布法院审判信息,加强以案释法,积极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既体现法律尺度,又提升公众法治意识,实现法理情有机融合。
二、依法保障民生权益,满足人民群众多元化司法需求
深刻把握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变化对人民法院工作提出的新要求,主动融入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妥善化解各类矛盾纠纷,切实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利益问题,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多元化司法需求。
(一)妥善办理涉民生案件
共受理各类民事案件3014件,审结2945件,结案率97.71%。
2017年,区法院被省高院确定为全省家事审判改革试点法院,为推动此项工作健康发展,专门派出资深法官到国家法官学院参加培训学习,到浙江省先进中基层法院进行观摩交流,召开全院家事审判方式工作会议,设置家事审判前置调解程序。试点工作开展以来,共审结家事案件400件,结案384件,结案率96%,有效化解了婚姻家庭纠纷,切实维护了妇女、儿童、老年人的人身合法权益。
(二)认真落实立案登记制
不断规范窗口职能,完善场所设施,坚持有案必立、有诉必理,当场立案率达98.6%。建立起案件查询平台,对立案当事人进行诉讼引导,开展诉前调解,以“多渠道、一站式、综合性”诉讼服务不断满足人民群众表达诉求、参与诉讼、解决纠纷的需要。对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抚恤金、养老金、社会保险金、劳动报酬等案件实行优先立案、优先审理。
(三)以司法公开力推司法公正
积极探索完善信息化条件下司法便民利民新机制,打通司法服务人民群众“最后一公里”,借助信息化手段全面实现审判流程、庭审活动、裁判文书、执行信息“四公开”,努力推进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着力打造智慧法院,对内聚焦服务法官办案,对外突出服务人民群众,建设完成了集计算、存储、网络、安全于一体的超融合数据中心。加强审判法庭的改造升级工作,已经建成集“庭审控制系统、庭审直播系统、证据展示系统、庭审记录系统、庭审点播系统”五大系统于一体的高清科技法庭13个,还对机房进行升级改造,对诉讼过程中每一节点的案卷材料随收随扫,电子卷宗同步生成,实现全业务网上办理、全流程依法公开,提高了法院智能化水平,让人民群众以看得见的方式感受公平正义。
三、继续破解执行难题,坚定维护法律权威和胜诉权益
紧紧围绕执行工作总体目标,努力实现执行效率最大化、权利兑现最大化,切实保障当事人的胜诉权益。以“基本解决执行难”第三方评估体系为标准积极组织开展了涉民生、涉金融等专项执行活动。全年共受理执行案件867件,执结847件,执结率97.69%,实际执行到位金额8500余万元,执行质效在全市法院排名第一。
(一)不断推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
通过落实财产报告制度、曝光失信被执行人、严格网络财产查控、限制出境、限制高消费等措施,形成强大的信用惩戒威慑,促使被执行人主动履行义务。2017年公布失信被执行人127人次,司法拘留11人,以拒执罪移送公安机关7件,现已判决拒执案件3件3人。通过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上网拍卖11件,网拍金额470.3万元。执行权益得不到实现的,依据有关法律规定给予司法救济,全年共为43人给予司法救助38.1万元。
(二)推行执行指挥中心实体化运行
执行指挥中心建成以来,全面启用执行查控、执行流程信息管理、执行案款管理、信用惩戒、网络司法拍卖、失信被执行人公开等系统应用,实现了通过信息化、网络化、自动化手段查控被执行人的相关信息。全年成功冻结存款6500余万元,查询车辆信息800余条。
(三)加强执行节点管控
利用好各种执行手段实现“执行留痕”。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均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对执行各流程节点的录入,以流程管理、节点控制和实时公开确保执行成效,大力推进了执行工作规范化,及时维护了当事人权益的实现。
四、推进司法体制改革,不断提升审判质效和司法公信
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深入推进以司法责任制改革为重点的司法体制改革,确保了各项司法改革政策落地,法官职业保障更加有力。
(一)建立健全符合司法规律和司法实践需要的新型审判权力运行机制
司法人员分类管理改革全面落实,如期完成了以法官为主导、辅以法官助理、书记员的“1+1+1”模式审判团队组建工作,入额院领导一律编入审判执行团队,一律具体承办案件,一律参加开庭合议,司法责任制改革全面落地。入额法官一线办案率100%,人均办案271件,院庭长审理案件占全部案件数的48.9%,“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的新型审判权运行机制基本形成,办案法官对办案质量终身负责,审判委员会只对疑难、复杂、重大案件进行讨论。
(二)加大审判管理力度和改革跟踪问效
不断完善科学的审判管理评估体系,先后出台了《审判质效考核办法》及《落实司法责任制实施细则》等强化审判监督和管理的相关制度,全面、科学评价法官办案数量、质量、效率和效果,实现了业绩评价与员额退出机制、惩戒机制、激励机制的配套衔接。加强审判流程管理,对立案、开庭、裁判、执行、归档等全过程进行跟踪监督和管理,及时录入信息。对临近审限、不均衡结案等现象实行系统自动预警与人工警告催办相结合方式,督促相关人员及时整改提高。
(三)加大考核督办促审判质效提升
对约束性重点指标逐月分析研判,逐季考核评估,及时对标对表,使监督更有效、更有力、更到位、更准确,较好地完成了全年审判质效,进入全省法院第一方阵。其中,在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开生效裁判文书4062份,列全市基层法院首位。收结案比97.75%,案件合格率99.70%,在中国庭审公开网公开庭审183件,均位居全市基层法院前茅。
五、坚定不移从严治院,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过硬队伍
紧紧围绕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坚持以信念过硬、政治过硬、责任过硬、能力过硬、作风过硬为标准,把全面从严治党各项部署要求落实到法院工作全过程,着力提升干警政治素质,持续改进司法作风,不断强化廉洁司法,法院干警的整体精神面貌显著改善,法院队伍的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顺利推进。2018年1月,区法院被省委政法委授予“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先进集体”。区法院党支部被区委授予先进基层党组织,刑事审判庭被省高院授予刑事审判工作先进集体,民事审判团队被市总工会授予全市十大杰出女子班组。有2名干警分别被省高院荣记二等功和个人嘉奖。
(一)加强队伍政治建设
认真落实党建主体责任,不断强化法院党建工作,把讲政治落到实处,充分落实党组定期学习制度,扎实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认真查找并整改存在的突出问题,不断增强班子凝聚力。在审判团队配备政治委员,使党建和业务工作有机结合。抓细抓实党支部工作,有效利用“三会一课”制度系统地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等理论进行学思践悟。强化党内生活,凝聚党员思想,提升党组织的先进性、纯洁性。不断完善官方网站党建专栏、官方微博和党建微信等平台。区法院党支部被确定为全区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示范点。
(二)强化队伍作风建设
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续改进司法作风,严防“四风”问题反弹回潮。不断强化党组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和纪检监察监督责任,以解决突出问题为突破口和主抓手,认真遵守党内法规,以党建带队建促审判。认真接受省委政法委执法巡查,对巡查出的问题及时制定切实可行、针对性强的整改方案,坚持边整边改、立行立改,作风建设取得实际成效。
(三)提升队伍司法能力
按照立足岗位、贴近实战、注重实效的要求,通过组织干警开展业务大练兵及审判质效提升活动等形式,积极营造多办案、快办案、办好案的良好氛围。深入推进审判业务学习研讨活动,积极组织各类学习会、研讨会,及时研究解决司法实务中的热点、难点问题。区法院2017年向省高院报送的《行政案件的跨行政区划管辖制度研究》获省高院重点调研课题二等奖,审判调研工作实现新突破。
六、主动接受各界监督,不断改进人民法院的各项工作
始终不渝地坚持党对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坚持重大工作部署、重要工作事项及时向区委报告。主动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认真贯彻执行人大及其常委会决议决定,先后向市人大及区人大专项报告了对未成年人刑事审判工作、立案登记制以来的案件受理工作、公正司法建设等情况,并就审议意见认真制定了落实方案。定期邀请代表、委员旁听案件庭审、参加国家宪法日活动,不断增进代表、委员对法院工作的理解与认同,实现了法院和代表、委员的良性互动。重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社会各界提出的意见和建议,不断完善和加强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联络机制。重视检察机关诉讼监督,依法审理检察机关提起的抗诉案件,认真对待检察建议,共同维护司法公正。广泛接受社会监督,不断畅通民意沟通渠道,推动人民法院各项工作取得新成效。进一步扩大人民陪审员参审范围,全年共有3355人次人民陪审员参审案件1698件,人民陪审员的参审和监督作用得到有效发挥。
各位代表,区法院工作取得的成绩和进步,是区委坚强领导,区人大有力监督,上级法院正确指导,政府、政协及社会各界大力支持的结果,是各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关心帮助的结果。在此,我谨代表区法院向长期以来支持法院工作的各位代表、各位委员表示衷心的感谢并致以崇高的敬意!
回顾一年来的工作,虽然取得了可喜的成绩,但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工作中仍然存在不少问题和困难,主要表现在:一是伴随司法改革不断深入,相关配套机制亟待完善。二是基础建设还存在薄弱环节,队伍断层问题较为突出。三是审判执行理念还需进一步提升,法官驾驭庭审、适用法律、化解矛盾纠纷、做群众工作、信息化应用等能力和水平需要进一步提升。四是“基本解决执行难”仍面临压力,个别执行联动单位支持配合执行工作的积极性不高。五是干警分类管理的职业保障体系、履职保障机制还需完善。对于这些问题,我们将高度重视,采取有效措施,努力加以解决。同时,也恳请区委、区人大、区政府、区政协和社会各界一如继往地关心、支持法院工作,使人民法院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在新时代对公平正义的需求。
2018年工作安排
2018年,区法院的工作思路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把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同“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紧密结合起来,全面加强党的建设,深入推进法院队伍建设和信息化建设,为奋力开创新时代法院工作新局面、为城区的社会和谐稳定发展做出新贡献。重点要做好以下五个方面的工作:
一、坚持党的领导,提高站位加强政治建设
学习好、宣传好、贯彻好党的十九大精神,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持党对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自觉维护宪法权威,自觉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不忘初心,牢记使命,进一步坚定理想信念,确保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努力培养锻造一支维护核心、绝对忠诚、听党指挥、勇于担当的法院队伍。
二、坚持从严治警,打造素质过硬审判队伍
要全面加强法院队伍建设,强化廉洁教育,筑牢廉政防线,改进工作作风,确保法官队伍风清气正、廉洁自律。要引导法官形成终身学习的意识和习惯,及时更新审判所需要的政治、经济、文化、社会、法律等方面的知识。通过开展庭审观摩、精品案件评比、裁判文书点评、典型案例分析等活动,帮助法官树立精益求精意识,提升办精品案件的能力。法官在审理案件中要关注社情民意,提高做当事人工作的主动性和成效性,以说服、教育等多种方式做好涉诉当事人的工作,妥善处理各类案件,支持合理诉求,促进和谐稳定,努力实现办案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三、坚持创新思维,提高案件各项审判质效
要积极推动司法体制改革,加快推进各项改革内容落地见效,通过挖掘现有入额法官的潜力、增加审判辅助人员、加强信息化远程视频审判的建设和应用、强化案件繁简分流、充分发挥人民陪审员的作用等方式方法,努力提高案件各项审判质效。
四、坚持创优理念,保驾护航城区经济发展
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坚决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攻坚战。要依法严厉打击非法集资、金融诈骗、恶意逃避银行债务等行为。要深化司法服务,运用司法职能及时化解矛盾、防控风险、服务发展。要加强与行政机关的沟通与配合,综合运用行政协商、和解等方式,依靠司法、行政及社会各方面力量,促进行政争议的实质化解,为城区经济健康发展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五、坚持攻坚克难,打赢解决执行难题硬仗
要以执行攻坚大行动为“总抓手”,及时研究解决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确保专项活动各阶段工作目标顺利完成。要以联合惩戒为突破口,大力推动综合治理执行难格局的形成。确保“一处失信、处处受限”工作格局的建立。不断规范办案程序,提升执行信息化水平,综合施策,提高执行工作成效。
各位代表,进入新时代,人民法院工作责任更加重大,使命更加光荣,区法院干警将在区委的坚强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本次大会决议,全面加强审判执行工作,大力提升自身建设水平,以此确保社会大局稳定的局面进一步巩固,服务和保障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的能力进一步提高,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水平进一步提升,为建设生态、智慧、宜业、宜居幸福城区,为谱写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阳泉城区篇章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
附:
报告中有关用语说明
1、家事审判方式改革:指转变家事审判理念,推进家事审判方式和工作机制创新,加强家事审判队伍及硬件设施建设,探索家事诉讼程序制度,探索家事审判专业化发展,维护婚姻家庭关系稳定,依法保护未成年人、妇女和老年人合法权益,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促进社会建设健康和谐发展。
2、拒执罪:全称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规定:对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3、扫黑除恶专项斗争:2018年1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出《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指出,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国家长治久安,进一步巩固党的执政基础,党中央、国务院决定,在全国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4、电子卷宗同步生成:是指在各类案件办理过程中收集和产生的诉讼文件,能够随时电子化并上传到案件办理系统,经过文档化、数据化、结构化处理,实现案件办理、诉讼服务和司法管理中各类业务应用的自动化、智能化,为全业务网络办理,全流程审判执行要素公开,面向法官、诉讼参与人和政务部门提供全方位智能服务奠定坚实基础。
5、“基本解决执行难”第三方评估体系:2016年,最高人民法院周强院长在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上庄严宣布,“要用两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为了客观评估人民法院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的力度和成效,最高人民法院决定引入第三方评估机制,由中国社会科学院牵头,法院研究所承办,参与单位包括中国法学会、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中国人民大学诉讼制度及司法改革研究中心,以及人民日报、新华社、中央电视台等13家新闻媒体,并邀请十五位知名学者作为特聘专家。具体评估工作由中国社会科学院国家法治指数研究中心、法学研究所法治指数创新工程项目组负责,由此制定的一个评价指标体系。
6、司法责任制:是指法官对案件的审理独立行使职权和独立承担责任,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具体包括建立健全审判权运行机制、审判人员依法履职的保障机制、独立公正审判防范干扰机制、案件质量终身负责机制和违法审判责任追究机制。
7、审判约束性重点指标:是指省高院指导全省法院加强执法办案、提升审判质效而制定的指导性指标,分为28项37个节点,从审判效率、审判质量、审判效果、司法公开、信息化应用五个方面对审执工作提出明确要求,作为年度考核、评优评先、法官遴选、干部选拔的重要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