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泉市城区位于市境中部偏南,西与矿区相邻,北与开发区接壤,东、南与平定相接,地理坐标为东经113°30′—113°33′,北纬37°50′—37°52′,城区下辖1个镇、6个街道办事处,14个村、50个社区居委会。辖区面积55.88平方公里,户籍人口22.9万。
城区周邻矿区,开发区,郊区,东西距河北省会石家庄和山西省会太原均为100余公里,是京、津、唐及沿海发达地区向内地辐射的重要通道,在地理上具有承东启西、东进西连的区位优势。城区是全市的政治、经济、文化中心,是商贸、物流、信息、金融的交汇点,也是阳泉市改革开放和对外交流的“窗口”。
1947年5月,阳泉市人民政府司法处成立,同年9月,司法处改建为阳泉市人民法院,1973年8月,阳泉市中级人民法院成立。1975年3月15日,根据中共阳泉市委〔1974〕24号文件通知,阳泉市城区人民法院成立,正式挂牌办公。城区法院现有在编干警53人,在职干警中,员额法官23人,被授予司法警察警衔的4人。
城区法院内设政治部、综合办公室、立案庭、刑事审判庭、民事审判庭、综合审判庭、执行局、审判管理办公室、桃河人民法庭、速裁法庭、司法警察大队11个职能部门。年均受理案6000余件。
近年来,城区法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的要求,紧扣“公正与效率”工作主题,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为辖区的平安和谐稳定提供了坚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2021年城区法院第一党支部被中共阳泉市委组织部评为“阳泉市第二批基层党组织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示范点”;2022年城区法院被最高人民法院评为“全国优秀法院”,被山西省委平安山西建设领导小组、山西省人社厅评为“2017-2020年度平安山西建设先进集体”,被山西省人社厅、山西省妇联评为山西省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审管办被阳泉市中级人民法院授予“先进集体”称号;2023年城区法院被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评为“学习先锋团队”,刑事审判庭被山西省反洗钱工作联席会议评为“打击治理洗钱违法犯罪三年行动成绩突出集体”;2024年城区法院桃河人民法庭被阳泉市中级人民法院授予“先进集体”称号。
新时期新任务,新使命新征程,城区法院将自觉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做深做实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全力推进审判工作现代化,努力为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城区篇章贡献法院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