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1日,史某某将一面书写着“热情服务 为民解忧”的锦旗送到阳泉城区法院诉前调解中心工作人员高敏手中,以示对诉讼服务中心工作人员的感谢。
2015年到2020年8月期间,被告从原告处购置材料后的欠款一直未给予支付,原告在多次索要无果的情况下,将其诉至城区法院。
立案庭受理后认为该案适宜走诉前调解程序,经过工作人员多次电话沟通,耐心听取双方陈述,引导双方进行矛盾化解,消除隔阂,经过一天的调解工作,被告主动向原告支付了剩余欠款。这起纠纷的成功化解,充分发挥了诉前调解中心的职能优势,大大减少当事人诉讼成本,提高了法院办案效率,使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得到了保护。
矛盾纠纷在诉前得到妥善解决是城区法院加强诉调衔接,让简易矛盾化解在诉调,实质化解纠纷,减少诉讼增量的一个缩影。下一步,城区法院将继续践行人民调解为人民的宗旨,积极推动诉前调解工作高质量、高效率开展,促进矛盾纠纷源头治理,为构建和谐稳定社会氛围发挥更大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