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院立案执行的被执行人张伟兵追缴违法所得一案,因被执行人张伟兵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为维护被害人的合法权益,经被害人申请,依照相关法律规定,现向社会公开发布执行悬赏公告:
被执行人:张伟兵,男,1966年9月19日出生,汉族,住阳泉市凤凰城小区4号楼1单元702室,身份证号:140311196609190910。
执行案件:(2018)晋0302执320号
执行标的:1335000元
悬赏条件:举报人提供真实有效且本院尚未掌握的被执行人名下财产线索,经本院查明属实并执行到位的,被害人承诺按执行到位金额的10%奖励举报人。
悬赏期限:从公告之日至案件执行完毕之日
举报电话:0353-2917060
本院郑重承诺:对举报人的身份及提供的有关情况予以严格保密,但为发放悬赏金需要告知被害人的除外。
特此公告
二〇二三年四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