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新型消费模式悄然兴起,预付式消费作为经营者采取的一种常用营销手段日渐渗透到人们学习、工作、生活的方方面面。与此同时,因商家卷款跑路、滥用格式合同、降低商品质量或服务标准等问题而引发的消费纠纷也“高频”发生。近日,阳泉城区法院速裁法庭审理了30余件诉某早教培训机构的服务合同纠纷案件。原告赵某、杨某、李某等为孩子填报了早教培训课程,然而课程还未结束,培训机构就关门闭店,30余名家长一纸诉状告至法院,要求退还培训课程费用。
案情回顾
2019年-2022年,赵某、杨某、李某等30余人与某早教培训机构签订《国际儿童教育中心课程销售协议》,花费5000-10000元不等的费用购买了该早教机构的儿童早教和游泳课程,后因该早教机构经营不善导致机构关门停业,无法继续按照合同约定提供服务。随后,原告赵某等联系该机构工作人员协商退费,但该机构以资金紧张等理由拒绝退还相关费用,由此形成消费纠纷。法官审理后认为,消费者以交纳预付款的形式购买服务,系双方以支付预付款的形式订立服务合同,该合同是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不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双方的服务合同关系成立。但因某早教机构已闭店无法依约提供服务,合同已无法继续履行,符合合同解除的法定条件,应予解除。同时,经营者应在扣除已经产生的合理费用及消费者已经消费的金额后,退还剩余未履行合同义务的费用。故依法判定解除原、被告签署的早教协议,并判决某早教机构退还原告赵某、杨某、李某等剩余的课程费用。
法官提醒
相同类似的预付式消费,具有群体性、标的高、周期长、风险大的特点,在医疗美容、健身、摄影等行业领域仍然存在预付消费模式,一旦机构停业,消费者合法权益难以得到有效保护,提醒广大消费者切莫盲目跟风贪图便宜。倡导理性消费并谨慎签署服务合同,避免一次性预付充值过高金额,降低“卷款跑路”后讨要无门等问题风险。此外,消费者切记妥善保留相关证据,如微信聊天记录、通话记录、预付款协议、付款凭证等证据,如发生消费纠纷,应及时理性维权,避免自身权益遭受不必要的损失和侵害。今后,城区法院将继续充分发挥司法裁判职能,努力营造诚信友善、公平交易的良好营商氛围,最大限度地保障消费者和经营者双方的合法权益,持续优化辖区法治化营商环境,积极促进各行业经营发展,为城区经济社会全方面高质量发展贡献法院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