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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方设法送应诉 能动司法解民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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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24-03-22 18:37:13 打印 字号: | |

3月22日,阳泉城区法院调解了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院民事审判庭庭长、员额法官周海云解决多方困难圆满调解结案,保障了诉讼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2月28日,城区法院受理一件民间借贷纠纷案件,诉讼标的只有5000元,但案件承办人周海云法官收到案件后却很发愁,因原告只提供了被告的姓名和已是空号的手机号码,其他相关身份信息均不知情。原告称其和被告原是朋友,2017年被告向其借款,其通过邮政银行向被告转账5000元,但没有债权凭证。多年间其数次向被告催要,被告一直未还款,后失去联系,其并不知道被告的身份证号和具体住址,只是打听到被告在太原市建南汽车站附近居住,其现在生活困难,急需用钱,无奈提起诉讼。

如何找到被告吴某某并送达应诉材料是办理此案件的最大难题,因原告未能提供被告的身份信息,如果简单处理此案,可以以被告不明确为由裁定驳回起诉。但这样处理,案件是结了,却并没有实质为原告解决困难。周海云秉持“如我在诉”的意识,一方面建议原告再去多方打听被告的住所和联系方式,一方面自己想各种办法送应诉。后原告又向法院提供了被告的另一个联系电话,周海云拨通该电话后,对方一听是法院的,拒不告知其住所和身份证号,含糊其辞并匆匆挂断,再不接听,周海云当即将应诉材料以短信形式发送至该号码,期望被告能够按传票通知的时间来参加诉讼。但到开庭日,被告没有如期到庭。后周海云通过被告的银行账户查询到被告的身份证号,并于3月21日安排法官程龙和法官助理贾淞雅到太原市建南车站附近查找被告。经与被告户籍地所属派出所、社区委员会联系,再三确认其住址,最终敲响了被告吴某某的房门,吴某某对于法院干警能找到其住所感到诧异,情绪激动不愿配合,干警对吴某某耐心明法释理,安抚情绪,吴某某最后接收了应诉材料,并表示愿意调解解决。   

吴某某称其不能来本院开庭,且其要上班,只有早上有空闲时间,周海云得知后趁热打铁,当即安排在3月22日上午8时通过远程线上方式调解此案,双方当事人最终达成了被告吴某某向原告每月还款1000元的调解协议。

这样一件从无被告具体联系信息到最后圆满调解结案的案件,践行的正是“小案事不小,小案不小办”的工作理念,看似是标的不大、纠纷不大、家长里短的“小案”,但连着民心,关乎家庭。下一步,城区法院民事审判庭将继续秉持“如我在诉”的为民情怀,不断寻求小案办理“最优解”,坚持换位思考,把老百姓的难事当自己的家事来办,把化解矛盾、服判息诉的工作做足,直面老百姓的揪心事,烦心事,回应社会中的难点、痛点问题,主动担当顺民意、解民忧,既判公案件,也判暖人心。




 
责任编辑:政治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