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5月是第四个“民法典宣传月”,为了提高青少年法治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预防校园暴力,防范校园欺凌,5月28日,阳泉城区法院党组副书记、主持日常工作的副院长闫永明和速裁庭副庭长张秀秀走进阳泉市第三中学校,为一百余名高二学生开展以“法治进校园 学法促成长”为主题的法治宣讲。
城区法院法官主要围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涉未成年人相关民事法律知识、《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中如何区分不良行为与犯罪以及如何应对校园暴力等内容,以生动的案例引入法律知识,号召青少年在遇到校园暴力时,要学会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提醒同学们要树立安全防范意识,提高警惕,远离危险、拒绝侵害。此外,还普及了与青少年息息相关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警醒同学们要树立正确的观念,约束自己的行为,做一名守法的小公民。
本次法治宣讲活动,拓宽了学生们的法治视野,提升了学生们辨别是非的能力,增强了学生们遵纪守法的意识。下一步,城区法院将继续丰富法治进校园的形式,开展全方位、多角度的法治教育活动,帮助青少年树立正确的行为准则,为青少年健康成长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