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泉城区法院桃河法庭注重将调解工作融入审判工作全过程,最大限度促进矛盾纠纷实质性化解。近日,该法庭受理一起双方当事人矛盾尖锐对立的离婚纠纷案件,通过耐心细致努力最终予以成功调解,使一个濒临破碎的家庭得以挽救,受到群众称赞。
原告刘某与被告王某均已年过半百,双方于2017年结婚,均系再婚。婚后不久,刘某发现王某有诸多不良嗜好,且经常对原告进行言语侮辱,致使原告产生强烈的离婚意愿。亲戚朋友得知后,多方劝解无果,刘某遂将王某诉至城区法院。
城区法院桃河法庭干警在受理案件后,按照原告提供联系信息通过多种方式向被告王某送达应诉材料,王某对立情绪十分强烈拒不配合,干警上门送达传票也被拒绝签收,在干警耐心解释法律后果下王某才极不情愿地签收了传票,但庭审时王某亦未到庭。
为了从源头化解矛盾,庭审结束后,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孟杰与桃河法庭副庭长岳超带领法庭干警深入双方当事人住处进行了走访交谈,王某以刘某身体不好、体力活繁重、非常需要其给予照顾为由坚决不同意离婚。走访结束后,法庭干警将刘某通知至法院,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引导其认真进行风险预判,珍惜来之不易的婚姻。刘某的顾虑渐渐被打消,后分管领导及承办人趁热打铁,再次到其家中对被告耐心分析矛盾产生原因、婚姻解除存在的弊端,王某被法院工作人员司法为民的举动深深打动,表示今后一定要改变自己不良嗜好,珍惜和维持来之不易的夫妻情分,努力营造和谐的家庭氛围。原、被告双方冷静思考后,均表示都愿意给彼此一次机会,刘某主动到法院撤回起诉,原被告对城区法院桃河法庭干警为之做出的努力表示深深谢意。一起尖锐复杂、矛盾颇深的离婚纠纷,在法庭干警细微周到的努力下得以圆满化解。
家庭和睦则社会安定,家庭幸福则社会祥和。下一步,城区法院将继续发挥司法能动性,树牢“如我在诉”的理念,认真甄别婚姻纠纷中的各种问题,秉承“能调则调、调判结合、案结事了”的原则,努力化解家事矛盾,真正做到为群众排忧解难,让“枫桥经验”在司法审判过程中大放异彩。